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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人民法庭:一条管道 两家改造 倾情调解让三方当庭和解
时间:2026-07-23 11:06:3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亚瑾

  “老旧小区公共管道,哪怕已经废弃,也绝不能私自改造、封堵,既侵犯公共权益,更暗藏安全隐患!”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人民法庭贾震法官在办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后,反复叮嘱双方当事人,为这场发生在邻里之间矛盾画上圆满句号。

  案涉楼栋内有一条废弃多年的老旧暖气管道,一楼住户吴某擅自改造管道,将自家水龙头接至管道端口,随后将房屋对外出租给李某使用。二楼住户孙某亦私自截断、封堵了自家对应的管道段。2025年某日,一楼租户使用改造后的管道时,水流冲开二楼封堵的管道接口,导致二楼房屋被浸泡。事发后,孙某将吴某诉至法院。审理期间,为查明事实、明确各方责任,承办法官依法追加租户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

  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是他自己截断封堵管道,事故根源在原告,他的责任更大!”被告吴某当庭辩解。而原告孙某则直言:“明明是一楼违规改造管道在先,租户操作不当才导致漏水,我的卧室全部被淹,损失惨重!”租户李某也十分委屈,认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没有向其告知管道情况。各方均一味强调对方过错,不认可自身问题。

  庭审结束后,看着情绪激动的各方当事人,承办法官特意留出充足的冷静缓冲时间,待众人情绪平复、心态平和后,开展庭后调解工作。

  “公共供暖管道属于楼栋全体业主共有,即便已经废弃,个人也无权私自拆卸、封堵或改造使用。你们各方都存在违规操作,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埋下了漏水、积水的安全隐患。”贾震一语中的,明确地指出各方的过错所在,又结合案情,讲解物权、相邻权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理服人。

  起初,双方仍心存芥蒂、各自辩驳,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法理阐释、情理疏导下,当事人逐渐认清自身过错,紧绷的态度慢慢缓和,放下争执、摒弃对立,主动表示愿意协商和解。

  把握调解契机,贾震组织各方当事人逐一对孙某提交的财产损失清单、维修凭证及相关证据进行核算。最终,本着互谅互让、邻里和睦的原则,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针对吴某的损失,吴某、李某、孙某三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钱我们现在给,都是邻里邻居,关系还是得好好处。”调解达成后,一楼住户吴某及租户李某当庭将全部赔偿款支付到位。“这次事故我的责任也很大,回头趁房屋维修,我就给管道重新修复了。”原告孙某也当场表达了自己的态度。这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纠纷至此化解。

  作为宛城区人民法院位置最偏远的基层人民法庭,近年来,官庄法庭始终紧贴辖区产业发展特点与群众生活实际,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积极探索适配辖区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将守护群众民生福祉、护航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为工作核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烦心事”,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尊法守法、邻里友善、权责对等的法治观念。

  下一步,官庄法庭将持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深耕基层治理、主动靠前服务,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用心用情化解民生纠纷、精准助力基层治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筑牢基层法治防线,守护辖区邻里和睦、社会安稳。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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