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自然资源 > 正文
博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暖心救助落难幼鸮 守护山林“捕鼠卫士”
时间:2026-07-27 16:46:5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葛娇娇 魏光力

  “你们快来看看吧,这里有一只不知道是啥鸟,受伤了”。7月25日,博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一热心市民电话求助,称在林地边缘草丛发现一只羽翼未丰的小幼鸟,无法起飞。

  接到求助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全程轻手轻脚,避免对这只不明鸟类造成二次惊吓。经检查,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体表无任何外伤,判断为学习飞行阶段不慎从树上巢穴跌落,缺少亲鸟照料,难以自主觅食避险,精神状态略显紧张。随后,为避免幼鸟遭受猫狗等天敌侵害,工作人员按照野生动物救护规范,轻柔将幼鸮带回救助点开展精细化管护。

  针对幼鸟生长习性,工作人员模拟野外栖息环境,设置避光静养区域,定时投喂饵料,持续观察进食、羽翼生长情况。待幼鸟羽翼丰满,掌握基本飞行、觅食技能,达到野外放生标准后。再将幼鸮放归适宜林区,重返自然家园。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猫头鹰是有益的益鸟,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捕捉、私自饲养。如偶遇落单幼鸟,不要随意捡拾带回家,及时联系林业部门科学救助。

  近年来,博爱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要求,通过“宣传+执法”双轮驱动,持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显著,群众参与度持续提升,逐步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