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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跨域协作同发力 异地执行护权益
时间:2026-07-30 10:57:5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赵倩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托跨区域协同执行工作机制,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鼎力协助下,成功拘传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段某,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有力举措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如实申报财产、按期履行债务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配合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段某以拒接电话、拒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方式消极对抗执行,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企图以此逃避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寻找执行突破口,孟欣团队在依法对段某名下财产开展全面线上线下查控的同时,多措并举摸排寻找段某的活动轨迹。经多方查找,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目前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经商做生意。为推进案件顺利办理,执行团队在认真研判后,按照司法协作相关规定,向盐湖区法院发出异地协助执行函,列明案件详情、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活动线索及具体执行诉求,申请兄弟法院协助执行。

  行动当天,两地法院高效联动、紧密协同,精准锁定被执行人段某所在厂区,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到达盐湖区法院后,执行干警对段某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避司法执行的违法后果,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段某心存侥幸、态度消极,以案件繁多、资金不足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鉴于段某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经依法依规报请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办结异地拘留手续、当场送达拘留决定书后,段某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场筹集资金结清全部案款。

  此次案件的高效执结,是宛城区人民法院落实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的有力实践,充分彰显了跨区域协同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战效能。下一步,宛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健全跨域执行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合力,提升协同执行效能,以实打实的执行成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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