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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巧解合同纠纷 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2026-08-18 16:53:4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兰明谣

  8月14日下午,通许县人民法院竖岗人民法庭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受连日降雨天气影响,王某为刘某承运的钢材被雨水淋湿。收货方刘某以此为由,拒绝向运输方王某支付运输费用。王某讨要运费无果,便留置承运货物,双方僵持长达三天。争议焦点集中在“货到付款”还是“付款交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十分激动,矛盾不断升级。为解决争端,双方来到竖岗人民法庭寻求纠纷化解。

  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付支援第一时间安抚双方激动情绪,细致梳理案件来龙去脉,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在法官潘红军的专业指导下,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诉讼风险、时间成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权衡利弊,摒弃对立心态,寻找共赢的解决路径。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分歧,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法庭据此起草调解协议,经双方仔细核对确认后签字确认,明确相关权利义务,落实当庭履行要求。随着协议履行到位,这起僵持多日的运输合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精力。下一步,通许县人民法院竖岗人民法庭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以实际行动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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