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濮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时间:2026-08-18 14:50:5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宋明增
8月18日上午,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暨濮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俊波担任主发布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邵强主持发布会。

法典实施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该法典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等作出系统规范,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典,是建设美丽濮阳的法治保障。
九部法规修改完成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全面梳理濮阳市现行有效的17部地方性法规,共对9部法规进行修改,分别是《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本次修改共涉及67条、156处,实现了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有效衔接。
清理工作重点突出
本次清理重点对标五个方面:法典原则规定、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群众关切的环保问题及相关配套规定。立足濮阳石油化工城市实际,在管控措施和处罚标准、应急处置程序、绿色替代产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优化。
严格程序高效推进
清理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高效推进。4月17日召开全市部署会议,专班严格对照法典逐条排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征询省人大法工委意见,先后6次专题研讨。6月15日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6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分别就有关问题回答了省市记者的提问。
下一步,濮阳市将持续做好修改后法规的宣传解读与实施监督,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各项制度在濮阳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