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新乡 > 正文
新乡县人民法院:刚柔并济显公正 善意执行暖民心
时间:2026-09-17 10:25:03    来源:    

  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柔性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一次执行工作,成功办结一起刑事罚金追缴案件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一次执行、两案清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新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7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需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但郭某拒不配合,既未按规定申报财产,也未主动缴纳罚金,干警多次电话督促均无果,导致案件执行工作一度停滞。

  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全面排查郭某财产线索,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其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全方位检索,并辅以线下走访核查。经查,郭某名下无常规可供执行财产,仅持有一份现金价值29000余元的人身保险。

  考虑到郭某年事已高,该人身保险是其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直接强制扣划会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为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干警摒弃简单机械的执行方式,主动前往郭某所在村委会走访调研,摸排其行踪轨迹、了解其家庭实际情况。

  找到郭某本人后,执行干警情理并用、耐心疏导,一方面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后果,敲响法律警钟;另一方面细致讲解强制执行保险财产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引导其主动履约。

  在干警的耐心劝导下,郭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同意扣划保险现金价值缴纳罚金。同时,其主动坦白自身尚有10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未履行,申请法院一并扣划结清债务。

  最终,新乡县法院依法依规办理保险扣划手续,将7000元罚金全额上缴国库,1万元赔偿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两起案件圆满办结。此次执行工作,既严守司法公正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切实以实干化解纠纷、守护民生。(胡雪鹏)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