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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淇县人民法院出具首份行政附带民事调解书
时间:2026-10-20 17:00:4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陈晨 和广智

  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并发出首份行政附带民事调解书,实现了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共同得到实质性化解。

  第三人陆某某系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9月,陆某某在工作时右手食指受伤。后陆某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审核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某食品有限公司以陆某某所受伤害系其本人在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对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遂将人社局诉至淇县人民法院。

  本案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承办法官。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与合议庭进行合议,认为本案若能调解,将更有利于减少用人单位与职工的诉累,于是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组织各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调化解,经过立案后、庭审前的释法说理及面对面协调、背对背调解,庭审中,原告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等到月底公司资金回转后再进行调解的调解意向,并与第三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对工伤保险待遇等民事纠纷进行一并调解,为实现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合议庭同意了当事人申请调解的请求。最终,食品有限公司自愿撤回了行政案件的起诉,并与第三人围绕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一切事项签订了调解协议,陆某某于月底顺利获得了赔偿金。

  本案的实质性化解,让行政争议真正驶入了“快车道”,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寻求了最佳的解决方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持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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