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昔日废弃矿山 今朝林果飘香
时间:2026-10-08 16:30:0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师艳娇 张胜利
“以前高岭山尽是黄土裸露、满目疮痍的矿坑,如今已覆土5万余立方米,成为一座座“金山银山”,4万余平方米的植被现在已种上杏树、梨树和苹果树等经济林,变成了“摇钱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真是及时、管用。”
10月8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对袁庄镇高岭山矿山修复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附近村民张某高兴地说道。
新密市矿产资源丰富,多样矿山、地质条件曾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长期开采也对山体地貌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植被损毁、水土流失、山体裸露。高岭山就是在多家公司过度开采后,未按规定进行治理和恢复,巨大矿坑长期裸露,山体生态失衡,还留下很大安全隐患。
群众房前屋后的空气、村居环境,连着万家烟火、关乎日常冷暖。这一切的改变,始于一份检察建议。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走访调查核实,迅速研究并启动应急程序。他们结合辖区乡村生态实际,坚持多维发力、综合施治,围绕新密“生态立市、制造业强市、文旅兴市”发展目标,大力开展“检护生态”专项行动,不断织密长效治理网络,让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共治”。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责任的新密市3个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责履职。
检察建议发出后,矿山治理和修复工程项目迅速启动。在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强力协同监督下,责任主体企业和行政村对受损地质环境进行边坡稳固、覆土绿化等系统性治理和修复,高岭山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该院还创新拓宽生态损害救济补偿路径,督促相关企业变“就地修复”为“异地补植”。
生态治理不仅要修复存量,更要遏制增量。该院依托“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重惩戒机制,以刚性监督筑牢资源保护屏障。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时,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衔接配合,同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功能损害评估,通过完善生态修复证据链条,法院最终判决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近2000万元。2026年以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共督促处置固体废物200余吨,整治黑臭水体1400余平方米,修复林地80余亩,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63万余元。
“我院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模式,不仅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更让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双向赋能。”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今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