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南阳 > 正文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团队协作聚合力 打出执行“组合拳”
时间:2026-10-20 14:49:31    来源:    

  10月15日下午,申请人孙某甲、孙某乙委托亲属来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将两面印着“执法公正 捍卫正义 勤政廉洁 情暖民心”和“执法严明 公正廉洁 为民解忧 正义楷模”的锦旗,郑重送到执行干警杨杰、杨梦祥手中,对两个执行团队协同攻坚、高效办案表示由衷感谢。

  孙某甲与孙某乙系兄妹关系,田某因资金周转分别向二人借款,共计8万元。因未按时偿还,孙某甲、孙某乙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但约定还款日期届满后,田某未履行,孙某甲、孙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起执行案件分别由杨杰团队和杨梦祥团队办理。

  收到案件后,两个团队共同研判案情,决定发挥团队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形成执行合力。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排查,未发现田某名下有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杨杰团队持续与田某电话沟通,但田某以债务压力大为由消极应对,迟迟不愿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杨梦祥团队则多次前往田某户籍地实地走访摸排,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最终锁定田某实际居住地址,并依法将田某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田某到院后,两个团队紧密配合、分工合作。杨梦祥团队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细致讲解法律规定,引导田某认清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杨杰团队严肃告知其逃避、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破除其侥幸心理。面对干警劝说,田某仍以负债压力大为由,不配合执行工作。

  鉴于田某长期刻意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经执行干警反复劝导、多次沟通,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依法按程序报请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田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干警向田某送达拘留决定书的一刻,田某思想态度发生转变,意识到法院强制执行并非口头警示,一味逃避履行只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当即向执行干警表达协商还款意愿。

  抓住这一契机,两个执行团队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协商。在干警居中协调、耐心释法明理下,两案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田某当场支付案款18000元,剩余款项分别与两名申请人约定分期还款计划。

  该案的顺利办结,是宛城区人民法院优化执行团队协作机制的生动实践。办案过程中,通过整合执行力量,推动资源互补、协同发力,实现“1+1>2”的执行效能。下一步,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深化团队协作模式,推动执行工作向“高效能”“高质量”迈进,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彰显司法权威。(赵显志 赵倩)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