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商丘 > 正文
AI造谣难逃法网 睢县公安查处两起利用人工智能编造传播谣言案件
时间:2026-10-22 11:26:31    来源: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普及,部分网民利用AI工具编造、拼接虚假信息,在网络空间误导公众、制造焦虑、扰乱秩序,成为新型网络违法乱象。为持续净化网络生态、防范新技术衍生网络风险,筑牢清朗网络空间,近日,睢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托常态化网络巡查监管机制,精准研判、快速处置,成功查处两起利用AI工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image_1792636879332.png

  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李某为博取网络流量、吸引平台关注、提升个人账号热度,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法规,擅自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工具制作、编造不实图文信息,并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相关虚假内容扩散传播后,严重误导广大网民认知,扰乱正常网络舆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触碰网络安全法治红线。

image_1792636883093.png

  案件线索发现后,睢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坚持快速响应、溯源彻查,严格按照网安案件办理规范,开展线索核查、信息溯源、电子证据固定、违法事实认定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李某两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开展现场法治警示教育,深刻阐明AI造谣的违法性、危害性,督促其深刻认识错误、杜绝再犯。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人工智能不是法外工具,AI不能成为造谣传谣的“隐身外衣”。无论是人工编辑造谣,还是借助AI技术生成、拼接、编造虚假信息并对外传播,只要扰乱公共秩序、误导社会舆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广大网民要树立正确网络法治观念,规范、理性、合法使用各类AI工具,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

  下一步,睢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持续聚焦人工智能、短视频传播、自媒体引流等网络新技术、新业态风险隐患,保持对网络造谣、虚假传播、恶意引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持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线索研判精度、案件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网络法治意识,切实守护清朗、安全、有序的县域网络空间,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王洪昌)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