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马连华
“要在系统化制度化上、在协同化普惠化上、在专业化多元化上下功夫,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基层法治根基。”1月19日,河南省政协委员李艳玲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近年来,我省积极响应上级安排部署,将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初步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格局。但囿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保障机制不健全、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仍未得到有效发挥,制约着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李艳玲认为,全省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和人员不足、场地较窄、智慧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基层“最后一公里”“坐诊”“全业务”落实有差距。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的热线、网络、实体三大平台之间融合还不充分、不完善,未形成有效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在供需匹配环节往往忽略了“需”,以镇办、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例,所提供的服务仅是简单的法律咨询,而且各个站点的咨询服务人员的法律知识背景较为单一,一些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仅仅以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为主要目标而开展,形式化较强,无法真正做到既惠民又利民。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新乡市卫滨区为试点,经随机测评,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为80%。
“服务保障要‘提效’,在系统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李艳玲建议加强经费保障,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系统化的公益服务补偿和补贴机制,在基层政府财政预算中明确体现法律服务专项支出。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或行业协会建立法律服务基金,以此用来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者的基本待遇、补助补贴。服务建设要“提档”,在协同化普惠化上下功夫。要优化平台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区、镇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建设,并将平台建设情况纳入综治考评指标。通过建立12348法律服务平台与“110”、12345”等民生热线对接工作机制,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建立高效融合的指挥中心和大数据处理中心,充分整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起“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用“数字法治”构筑智慧法治重要版块。还要加大农村和特殊群体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农村和特殊群体的供给,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向偏远落后乡村倾斜。畅通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机制措施,简化服务流程,确保应援优援;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与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融合、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让公共法律服务真正能够满足群众需求。
李艳玲建议,服务供给要“提优”,在专业化多元化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高校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社会工作者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多方协同开展法律服务,真正确保法律服务人人共享。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要精准把握群众不断变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基层、农村,推出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菜单,满足不同群体之间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做到“按需配单”,“点对点”精准提供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探索“互联网+”新模式。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及时把握群众普遍的法治需求、地区性法律热点问题、特殊群体个性化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有效补充,为民众提供更优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