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执法任务量与日俱增,无人机执法广泛应用于环境空气质量巡检、生态巡检、应急取证等方面,在查找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时,无人机执法已成为一种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执法方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时俱进采用无人机巡查、航拍、监测等方式,辅助进行暗访督导、查处违法环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无人机对中牟县姚家镇工业园区开展日常巡查。无人机飞到一处厂房上空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实时传回的画面,发现一厂房院内有运输车辆正在卸载疑似不明物体。
随后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无人机排查线索对该厂房院内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企业正在建设,但自建设至今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将依托现代化执法装备,充分利用无人机为执法人员插上“翅膀”装上“千里眼”,不断提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智能化水平,提高执法巡查的频次,扩大巡查范围,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高效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朱福杰)
编辑:晏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