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卫生科普 > 正文
罕见病不稀罕,关注从“出生前”开始
时间:2025-05-18 10:05:19    来源:河南经济网    访问量:4

查看证书

  在大多数人印象中,“罕见病”似乎是遥远、陌生的名词,仿佛只存在于新闻报道或医学文献里。然而,罕见病真的“稀罕”吗?现实比想象更贴近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尤其是对于即将成为父母的家庭来说,提早了解和预防罕见病,关口应从“出生前”就开始守护。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改编的案例,来认识罕见病背后的故事,也思考我们能为孩子健康做些什么。

  一、“宝宝怎么越来越软?”——一场迟到的诊断

  小雅是一位32岁的妈妈,怀孕过程顺利,产检也一切正常。儿子小航在预产期顺利出生,体重正常,评分良好,医生说是个健康的男婴。然而,六个月后,小雅却发现宝宝似乎有些“不对劲”。

  “他不怎么翻身,抱起来软绵绵的,哭声也不大。”

  小雅起初以为是宝宝“发育慢”,可身边同龄孩子都已能坐稳、扶站,而小航还只是软趴趴地躺着。经儿科医生评估后,小航被转诊至神经内科,最终在一系列基因检测后被确诊为脊肌萎缩症(SMA)——一种典型的罕见遗传病,由于特定基因缺失或突变,导致运动神经元逐渐退化,患儿会出现肌无力、呼吸衰竭等严重问题。

  更让小雅震惊的是:她和丈夫都是该病的无症状携带者,但事前根本不知道。

  二、什么是罕见病?为什么它“不稀罕”?

  世界卫生组织将患病人数少于万分之六的疾病定义为罕见病。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罕见病超过7000种,90%以上与遗传因素有关。其中很多病症在婴幼儿期就可能发病,甚至危及生命。

  虽然每一种罕见病单独来看患病率很低,但总数加起来却并不罕见。数据显示,中国罕见病患者人数已超过2000万,并以每年数十万人新增的速度增长。

  也就是说,每200个新生儿中,可能就有1个患有罕见病。

  三、携带者父母为何“毫无症状”?

  小航的父母都是“携带者”,却从未生过病,这是很多人对罕见遗传病误解的关键。

  大多数罕见病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这意味着:

  父母各自携带一个有缺陷的基因,表面上并没有任何症状;

  若孩子从父母各继承一个异常基因,就会发病。

  这类携带者在普通人群中的比例并不低。例如,SMA携带者的携带率为1/40,也就是说每40人中就有一个可能成为携带者。而像地中海贫血、遗传性耳聋等,在南方部分地区携带率甚至高达1/8到1/10!

  四、出生前能不能发现这些风险?

  可以!关键在于“出生前”主动筛查。

  现代医学提供了一整套生育前/孕前/孕期的遗传筛查和诊断手段,帮助父母提前了解风险、做出知情选择:

  一、孕前携带者筛查

  通过抽血检测夫妇双方是否为某些遗传病的携带者。若发现双方都携带同一种隐性致病基因,可进一步进行胚胎植入前诊断或产前诊断。

  适合人群:

  计划怀孕的夫妻

  有家族遗传病史者

  地区高发病种群体(如南方地中海贫血)

  二、产前基因检测(如无创DNA、羊水穿刺)

  当怀孕已经开始,可对胎儿进行染色体异常筛查和部分单基因病检测。部分高危妊娠人群也可进行全外显子组测序(WES)进行更深入分析。

  五、面对高风险结果,父母可以怎么做?

  若检测发现有致病基因携带风险,医学上提供几种选择:

  辅助生殖+胚胎筛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在胚胎植入前筛选未携带致病基因的胚胎;

  产前诊断:在孕期通过羊水穿刺等技术确诊胎儿是否患病,结合家庭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提前干预和准备:有些罕见病如苯丙酮尿症(PKU)等,出生后尽早干预可大大改善生活质量。

  六、科普之外,我们还该做什么?

  对于罕见病,我们不能只是“了解”,更需要“行动”:

  家庭要主动筛查:尤其是有家族病史、育龄夫妻,应在孕前或早孕期主动了解相关检测项目;

  社会要加强宣传:提升公众对罕见病的认知,避免“病已临门才知晓”的遗憾;

  政策要持续推动:推动罕见病防治纳入医保、公共卫生体系,为更多患者争取生存与尊严;

  医学机构要规范服务:提高遗传咨询服务能力,让检测结果真正“看得懂”“用得上”。

  结语

  对于小航来说,他的人生在六个月时就被一个难以逆转的名字重新定义。但如果他的父母能在怀孕前进行一次携带者筛查,这个故事的结局或许可以重写。罕见病并不罕见,遗憾也不该重复。在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父母多一次了解、一次检测,也许就能为一个家庭避免一场长期的悲痛。未来的健康人生,从每一个“出生前”的选择开始。

(姓名:杨靖萱;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室: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职称:护师)

编辑:李欢杰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