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卫生科普 > 正文
不同类型宫内节育器的特点
时间:2024-12-10 10:13:22    来源:河南经济网    访问量:1605

查看证书

  宫内节育器(IUD)是一种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可逆的避孕工具,宫内节育器避孕是我国生育期女性常见而有效的避孕措施。也是我国育龄女性的常见且有效避孕方式之一。通过将其置入子宫腔内从而发挥作用,不同类型的宫内节育器通过不同的机制实现避孕效果。宫内节育器的种类繁多,临床上将其分为两大类:铜制宫内节育器和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类型的宫内节育器包括其作用机理、临床特点及适用人群,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式。

  一、宫内节育器的基本原理

  宫内节育器的避孕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干扰受精过程:宫内节育器可以改变子宫内环境,使其不适合精子生存,减少受精的可能性。铜质IUD可释放铜离子,产生细胞毒性作用,显著降低精子活力和存活率,还可以改变输卵管液成分,影响精子获能和顶体反应,另外宫内节育器还起着机械屏障作用,阻碍精子通过宫腔上行。

  影响胚胎着床:即使受精成功,IUD也可能改变子宫内膜,使子宫内膜腺体萎缩,间质蜕膜化受阻,激素类IUD还可使内膜萎缩变薄,使胚胎无法顺利着床,从而达到避孕效果。

  促进局部炎症反应:IUD的存在会引发轻微的炎症反应,这种反应同样会对受精卵产生阻碍作用。

  二、铜制宫内节育器

  1. 结构和材质

  铜制宫内节育器的主要是材质是铜。铜本身具有杀精效果,能够有效阻止精子进入子宫。

  2. 特点

  有效性:铜制IUD的避孕成功率超过99%。其有效期通常可达5到10年,根据不同型号而异。

  非激素产品:对于不适合使用激素避孕方法的女性来说,铜制IUD是一个好选择。它不影响体内的激素水平,适合对激素敏感的女性。

  月经变化:使用铜制IUD的女性可能会出现的月经量增多或腰疼,这是因为铜对子宫内膜的刺激作用所致。

  紧急避孕:铜制IUD可作为紧急避孕方法,建议在无保护性交后72小时内放置,可以有效减少怀孕的可能。

  3. 注意事项

  适应症:适合于健康女性、无特殊疾病史和近期不打算怀孕的情况。

  副作用:初期主要出现月经模式的改变(经量多,经期延长,不规则出血),通常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减轻。

  定期随访:建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了解IUD位置是否正常,确保避孕效果。

  三、激素型宫内节育器

  1. 结构和材质

  激素型宫内节育器内部含有孕激素(如左炔诺孕酮),会缓慢释放激素,主要用于避孕和调理月经。

  2. 特点

  高效避孕:激素型IUD的避孕成功率与铜制IUD相似,亦超过98%。

  减轻月经症状:激素可以有效减轻痛经和月经量,适用于月经量大或有痛经史的女性。

  有效期:一般有效期为3到7年。

  激素释放:由于其含有激素,对女性的卵巢活动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导致月经周期不规律。

  3. 注意事项

  适应症:适合于需要避孕、并希望改善月经症状的女性。

  副作用:可能会出现头痛、乳房胀痛等激素相关的副作用,通常在使用初期表现明显,随后会逐渐改善。

  定期随访:和铜制IUD一样,建议定期检查IUD的位置。

  四、宫内节育器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宫内节育器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健康状况:有些女性可能由于健康问题(如月经过多、系统性疾病等)不适合使用某种类型的IUD,因此需要咨询医生。

  避孕需求:如果你希望长时间内有效避孕,铜制IUD和激素型IUD都是不错的选择。如果希望减轻月经疼痛或减少经量,激素型IUD可能更合适。

  个人偏好:有些女性可能对激素敏感,而另一些女性则对非激素产品有顾虑。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也很重要。

  五、宫内节育器的放置和取出

  1. 放置

  激素类宫内节育器一般在月经期放置,铜制宫内节育器则在月经干净的3-7天内放置最好。具体过程通常由专业医生进行操作,操作时间大约为几分钟。放置后可能会有轻微不适感,通常会在几小时内缓解。

  2. 取出

  取出宫内节育器也需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情况,宫内节育器取出时间为月经干净3-7天无性生活时取出更好,对于绝经的女性则建议绝经后半年内取出。

  总结

  放置宫内节育器是一种安全、有效、长期且可逆的避孕方法,不同类型宫内节育器可满足不同女性的需求。铜制IUD和激素型IUD各有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IUD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避孕需求和医生的建议。定期检查和适时取出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环节。在选择避孕方式时,建议与医生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姓名:黄慧宁;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科室:妇科;)

编辑:李欢杰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