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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小区 两起纠纷一“庭”解
时间:2025-06-30 16:07:1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张钦

  6月27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泗洲法庭在县城某小区公开审理了两起案件,小区部分居民、物业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案件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某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故拒缴物业费,原告某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其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

  为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庭审前,承办法官前往案涉小区开展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了物业公司服务提供情况,听取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当地社区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物业服务的实际履行状况及业主诉求。

  庭审中,针对物业服务是否到位、业主是否有权以服务不合格为由拒缴物业费等焦点问题,法官依法有序引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案经调解无效,最终法庭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物业服务实际履行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被告应支付原告物业费1900元。

  案件二:服务合同纠纷

  2024年,原告经中间人介绍,向被告支付了2000元培训费,学习电气技术,后原告以被告未尽到教学义务为由,要求被告退费,因退费未果,原告遂将其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

  “当时说好的要教学室内排线,但实际教学却无相关内容。”

  “理论和实践我都教了,我已经尽到了教学的义务。”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矛盾点,并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立足于双方当事人立场,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角度分别对原、被告进行劝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退还原告一半培训费用。

  庭审结束后,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法庭干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答疑解惑,并为现场群众发放普法资料。

编辑: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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