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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财政局:建立五个机制 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5-08-12 15:07:3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杨龙恩

  2025年以来,平顶山市鲁山县财政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挥财政职能,建立五个机制,形成“鲁山样本”,推动“三农”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今年7月,鲁山县拨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53.2万元,拨付资金总额和支出进度均居全市第一,受到平顶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一是政治引领机制,坚守底线思维。鲁山县作为脱贫县,防返贫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鲁山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底线思维,制定一套防返贫资金保障机制。在全县收支矛盾突出的压力下,该局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作用,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需求,牢牢守住全县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规划统筹、联席会商、协调服务、跟踪问效联动机制,多措并举,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二是资金扩容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规模。2025年鲁山县已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5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56万元,省级资金4161万元,市级资金7108万元,县级资金431万元。资金投入规模居全市第一,占全市资金总量的37%。下一步,计划再投入县级资金7539万元,推进全县乡村加速振兴。

  三是项目提速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为打通堵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资金量较小的项目实施简易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同时,改进项目审批方式,年度项目经主管部门论证后对资金量大的项目采取预批复方式先行评审,对资金量较小的项目采取一次性批复方式直接开展评审采购工作。

  四是库款调度机制,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鲁山县财政局主动将衔接资金纳入“三保”范围,统筹国库库款优先保障资金支出,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拨付10%-30%的预付款或不低于50%的首付款,项目完工后当年验收,当年拨款。至7月底,全县共拨付衔接资金10693万元,其中中省资金拨付10036万元,中省资金支出进度达到59%,高于时序进度0.6个百分点,本月支出进度将作为全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计分依据,鲁山县是全市唯一达标县(市)区。

  五是全链监管机制,提升资金监管水平。建立制度规范,鲁山县制定了《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全流程管理制度》,按照全流程管理制度制作模板推广执行,对全县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目标审核-执行监控-结果评价”绩效闭环。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实施结果开展自评和抽查,以全过程绩效管理为抓手,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2021年以来鲁山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连续获得优秀等次,2022年代表全省接受国家考核并受到上级好评。2021年以来鲁山县共获得考核奖励资金3931万元。

  据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1年,国务院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中央部署和《办法》要求,鲁山县财政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鲁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表示:“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鲁山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防返贫+促振兴’双目标驱动,既守住底线,又通过产业促进就业增收。‘速度+质量’双提升,简易审批提速、全流程监管提质,形成‘鲁山样本’。‘政治担当+制度创新’融合,将上级党委,特别是县委部署转化为制度设计,确保政策落地。此机制为县域统筹资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可复制路径,凸显财政职能从‘保障’到‘赋能’的升级。”

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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