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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别让网恋成网骗 擦亮双眼避风险
时间:2026-08-06 11:10:2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孙园 甄寒薇

  不少人渴望在网络上遇见缘分,但虚拟网络也存在不少风险。互联网的普及让网络成为很多人寻找爱情、邂逅浪漫的新途径,然而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借此伪装身份、虚构情感,侵害群众财产权益。近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打破部门壁垒,坚持能动司法,联动司法局、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多方寻找失联被告,圆满解决一起因网恋引发的财产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刘某”(男方)通过微信聊天软件结识了李某(女方),二人仅线下见过一面后,“刘某”便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多次对李某表达爱意,二人迅速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刘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李某借款,每次借款金额仅为几百元,并要求李某付款至其提供的收款码中,该收款码与“刘某”身份信息并不相符,李某因与“刘某”正处于热恋中,便大方转账。

  借款后,李某多次催促“刘某”返还借款,“刘某”始终表示一定还钱,并继续哄骗李某与其保持网恋关系,同时向李某出具“刘某”的身份证照片让李某放下戒备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刘某”始终未能还款,李某在2025年根据“刘某”提供的身份信息在李某住所地法院起诉,在当地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刘某”送达开庭传票等手续后,“刘某”主动联系李某归还部分欠款并劝说李某撤诉,李某因想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便撤回起诉,但后期“刘某”拒绝还款并失联,李某无奈向“刘某”户籍所在地即宁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案件接收后,承办法官通过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关联到“刘某”向李某借款时正处于刑事处罚的缓刑期,期间再次向他人行骗的概率较小,且李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实名认证也并非“刘某”,法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怀疑向李某借款的“刘某”可能并非案涉被告本人。在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手续已被“刘某”查收的情况下,法官为查明案件真伪,通过与刘某村委会及本地司法局多次联系,最终联系到刘某父亲,通知到了刘某本人,向其说明情况后刘某坚决表示不认识原告并称身份证曾丢失,承办法官遂通知双方互认,二人见面发现互不相识,系他人捡到刘某的身份证后对李某行骗。

  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让李某携带证据与刘某共同至当地派出所报案以最大程度减少李某损失,并劝导李某网络交友要慎重,应理性看待情感与财产,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通过系统对比找到所谓的“刘某”并帮李某追回了欠款。

  法官提醒

  近年来,线上交友成为常态,但虚拟空间的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法官提醒,网络交往应慎之又慎,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因轻信他人而遭受情感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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