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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刑法教义学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 太康县人民检察开启“增智砺兵”新路径
时间:2026-08-11 15:23:2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张曦月

  为进一步夯实检察干警法学理论根基,规范法律适用逻辑,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水平,持续精进办案思维,8月6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河南警察学院专任教师杨玉晓博士开展刑法教义学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龙帅语主持,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疑难案件法律适用分歧、法律概念理解偏差、案件审查思路模糊,是办案一线中的共性难题。熟练运用刑法教义学理论工具,能够帮助检察官厘清法律逻辑、精准适用法条,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至关重要。杨玉晓博士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积淀,结合一线司法实务,围绕刑法教义学核心内容展开系统性授课。

  在讲座中,杨玉晓博士区分刑法两大研究方向,讲解刑法哲学与刑法教义学各自定位,明晰刑法教义学以解释现行法律规范为核心任务。授课牢牢守住罪刑法定原则这一法治底线,重点阐释两大办案理念:刑法谦抑性,坚持刑法作为社会治理最后手段;规范保护目的,适用法律应当契合立法初衷。

  随后,杨玉晓博士重点讲解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完整演示办案逻辑:针对个案锁定适用法条,将法律条文拆解为各项构成要件,逐项与案件事实比对核验,层层推导得出审查结论,系统化构建规范、严谨的案件审查范式。

  结合大量生动典型案例,杨玉晓博士围绕法益、法律概念、兜底条款三大核心要点深度解析。系统讲解法益基础定义,区分个人法益与集体法益;阐明法益理论对犯罪分类的指引作用,梳理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划分标准,讲解法益如何影响犯罪认定、犯罪既遂与未遂判断。同时,他提出行政法、民法、刑法立法目的存在本质差异,同一用语在不同部门法内涵并不完全等同;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规范保护目的一致时,法律概念才保持统一。针对法条中“等”“其他”等兜底表述,着重讲解同类解释原则的适用规则,为干警办理存在兜底条款的案件提供清晰指引。

  最后,杨玉晓博士提出办案建议:面对存在争议的案件,要多方倾听意见,广泛吸纳办案人员、辩护人、当事人等不同视角观点,不断修正思路,培育严谨法律思维。办案中精准抓住案件症结,统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保持理性平和心态,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龙帅语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授课条理清晰、案例贴合办案实务,有效拓宽干警法律视野,具有很强实践指导价值,为我们解决办案中突出的疑点、难点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法。全体干警要认真梳理学习内容,主动吸收转化理论知识,将刑法教义学思维融入案件审查全过程,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此次专题讲座,是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夯实干警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各类法学专题培训,持续丰富学习载体,不断提升全体干警法律理论素养与实战办案能力,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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