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大连人民法庭:邻里借款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6-08-21 11:34:17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蔡岩岩
8月18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大连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在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成功守护了双方数十年的邻里情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张女士系相识近五十载的邻居,二人常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2024年,张女士因个人资金周转出现紧急缺口,生活经营面临压力。王女士念及多年邻里情分,主动出手相助,出借资金数万元。后续双方经细致对账核实,自愿达成口头还款约定。
然而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张女士因自身经济状况恶化、背负多项开支压力,未能按照约定如期足额还款。双方多次私下沟通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产生隔阂,王女士无奈之下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债权。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梳理案情、深入了解双方关系与实际处境。法官单独与双方沟通谈心,向被告张女士清晰释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依法履约还款的法定义务,以及逾期不履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向原告王女士客观告知被告当前经济困难、还款能力有限的现实情况,劝说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半生邻里情,各退一步、互谅互让。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法理讲解与情感疏导,双方最终放下隔阂、达成一致,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张女士按时偿还原告王女士借款本息共计75000元,采用分期方式履行还款义务;若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按期履约,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友、邻里之间,大多源于熟人之间的信任与帮扶。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严格保护,债务人必须恪守诚信原则,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特此提醒,亲友邻里间互助借款,即便关系亲密,也应提前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妥善留存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债务人遇经济困难时应主动沟通、积极协商,避免因债务纠纷损耗多年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