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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窗盗窃财物,获真“刑”悔不当初
时间:2026-08-25 15:54:4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陈梦

  用破窗器砸车窗盗窃,不仅是盗窃,更是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近日,桐柏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一起破窗盗窃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三名被告人刘某、王某、余某预谋以砸车窗方式偷取他人车内财物。王某网购了破窗器,12月10日凌晨,三人窜至桐柏县某小区附近使用破窗器将被害人常某的越野车后挡风玻璃砸毁,盗得两箱酒。尝到“甜头”之后,三人并未收手,再次网购破窗器和消防锤等作案工具,于次日凌晨使用破窗器将被害人刘某的汽车后挡风及车门玻璃砸毁,盗得一盒香烟。经价格认定,被损毁财物总价值达12728元。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为实施盗窃,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三名被告人的相关量刑情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官说法

  破窗盗窃行为涉嫌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案中,三名被告人未达到盗窃罪立案金额标准,但其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毁损,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现实中,犯罪分子见财起意,以“砸车窗”“拉车门”等方式盗窃作案屡见不鲜。此类案件本质上是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的疏于防范心理及侥幸心理,在此提醒各位车主,车内勿放贵重财物;停车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照明充足的安全区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离开车辆前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闭,一旦发现被盗,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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