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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立审执破“全链条”协同 打造司法为民“最优解”
时间:2026-08-27 14:45:48    来源:    访问量:0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杨彦杰

  法治之要,在于利民;司法之效,贵在协同。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立审执破协调配合推动工作堵点实质解决的意见》,对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进行细化落实,着力打通部门壁垒,推动形成“立案着眼全局、审判兼顾执行、执行检验成效、破产促进治理”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切实把“案结事了、胜诉权益兑现”贯穿办案全过程。

  统筹破题,用制度优势凝聚合力

  立审执破各环节衔接不畅,症结在于缺少统一调度和闭环管理。新野县人民法院明确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立审执破协调办公室归口部门,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对接联络,从组织架构上实现“归口统筹、全链贯通”,使跨环节问题有了明确的“受理主体”和“调度中枢”。配套建立“归口管理—清单流转—会商攻坚—督办销号”运行机制,所有问题全程留痕、闭环可查,与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统筹挂钩,确保责任落实。

  关口前移,从立案启动全链协同

  立案阶段,对群体性、涉众型纠纷或被告已有大量未结执行案件的,邀请审判、执行部门列席审查协调会,提前研判风险。审判阶段,对财产分割、腾房恢复原状等案件,审判法官可邀请执行法官列席合议庭,就判项可执行性出具意见;非法集资、涉黑恶等刑事涉财案件,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共同确定财产查控和处置方案。执行阶段,执行依据有争议或拟移送执转破的,原审判法官、破产法官列席研判,确保“判得下、执得了、破得顺”。

  清单问询,按台账管理闭环流转

  任一环节发现堵点问题——无论判项不明、保全疏漏,抑或履行信息缺失、执转破衔接不畅——在3个工作日内填报《立审执破协调配合问询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送审管办。审管办于2个工作日内登记分流,责任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反馈不满意的,可发起二次问询;仍无法解决的,提交协调会议研究。所有问题统一编号、台账管理,临近期限自动催办,逾期未反馈下发督办通知,直至问题销号方可结项。

  会商攻坚,汇多方智慧破解难题

  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审管办提请协调办公室召开专题会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法律适用分歧先交专业法官会议评议;仍有重大分歧或涉及全院共性规则的,报院长决定或提交审委会讨论。会商结果形成《专题会商纪要》,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解决时限和落实标准。审管办据此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办结的予以重点催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必行、行必有果。

  执破融合,以程序衔接助企重生

  执行局定期筛查终本案件库,对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加强释法引导,推动移送破产审查。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引导在破产程序中申请重整或和解,联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帮扶,助力其重返市场。对无运营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通过执破融合有序出清,盘活闲置资源,畅通市场退出渠道,从源头杜绝明知无财可供执行仍进入诉讼的程序空转,有效清理终本案件存量,避免司法资源反复消耗,实现“破”中有“立”、“清”中促治。

  从“各管一段”到“全链贯通”,从“单兵作战”到“握指成拳”,新野县人民法院全力纵深推进立审执破融合,努力让“全院一盘棋”成为办案习惯、让协调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真切感受到:立案不是起点,执行不是终点——公平正义在立案时就被预见,在审判中就被铺垫,在执行时顺畅落地,在破产中有力体现。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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