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交通事故亡者家属守住赔偿底线
时间:2026-09-02 11:51:3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侯远志 李梦雪
“无偿援助伸公道,赤诚护法暖民心”——锦旗上的十四个字,是一位普通群众对法律援助最深沉的敬意。近日,在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全程守护下,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二审落槌,为不幸失去至亲的郭某妻儿保住了84万余元保险赔偿款。这场胜利源于承办律师对一份电子投保书“停留一秒”的敏锐捕捉。
飞来横祸,家庭支柱骤然倒下
2025年10月15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持C1驾驶证,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沁阳市沁仓线行驶,先后撞到路面反光锥桶及正在散步的被害人郭某,致郭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逃离现场。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李某系肇事车辆实际车主,该车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郭某妻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郭某妻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7647.5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应援尽援,温情守护不幸家庭
郭某妻儿因经济困难,向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李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为案件二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指派后,李律师仔细审阅一审判决书及保险公司上诉状,详细向受援人了解案件事实,并告知诉讼风险:被告人李某系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如保险公司能证明其就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义务,则商业险部分可能不赔,84万余元的赔偿款面临大幅缩减的风险。今年5月19日,李律师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审阅卷宗,进一步熟悉案情。5月22日,律师庭前告知受援人二审庭审程序,并提示如有新证据可提交。
一秒之争,律师据理力争赔偿
今年5月28日,案件二审开庭。李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免责条款应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本案系电子投保,更应明确履行该义务。证据显示,2024年12月李某手机APP投保视频中,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在屏幕上停留时间仅为1秒即跳转,长达11页的免责说明书未设置强制阅读程序,李某根本无法阅读全文、知悉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该免责条款对李某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在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秒”的停留,是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义务的关键证据。李律师正是抓住了这一细节,精准切入,让电子投保中免责条款是否真正“送达”投保人的问题浮出水面。7月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当天,李律师向受援人送达判决书并征询意见,受援人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锦旗寄情,法援之力守护公平
判决生效后,受援人特意定制一面锦旗,送到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李律师手中。“无偿援助伸公道,赤诚护法暖民心”——这不仅是受援人发自肺腑的心声,更是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法援案件、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的生动写照。
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扎实的证据审查,成功为经济困难群众保住84万余元保险赔偿款。案件同时明确了电子投保中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标准,对规范保险行业电子投保流程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法援之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更让法治温暖直抵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