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时间:2026-09-01 18:08:0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郑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市级国有资本收益征管,推动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充实财政统筹财力,进一步释放国有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推动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分级分类定标准,构建差异化收益收缴体系。严格对标国家、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求,按市属国企功能定位和行业类别,设置10%—30%阶梯式上缴标准。其中金融资源类企业不低于30%、投资交通商贸类企业25%、科教文卫类企业20%、社会公益类企业10%,同时对特殊政策性企业、小微企业实行减免政策。据测算,《办法》实施后郑州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预计增收40%—50%,将有效提升郑州市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市级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激发全市国有经济活力。
动态调整优机制,统筹发展与增收双向赋能。建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政策、郑州市经济发展及企业经营效益变化,适时优化收缴标准,在保障国有资本收益稳步增收的同时,预留企业发展积累资金,助力国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明确预算收支平衡、相对独立、重点保障管理原则,规范预算收支范围,将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作为支出重点,提升国有资本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能力。
全链条规范管控,完善预算闭环管理机制。严格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原则,全面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全流程。清晰划分财政部门、国资预算单位、市属国企三方主体职责,健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聚焦产业布局优化、国企改革攻坚、重大战略落地等重点领域安排预算支出,厘清支出边界,实现国有资本收支闭环管控、规范有序运行。
深化绩效监管,筑牢刚性监督问责防线。将绩效管理贯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过程,构建全链条绩效体系,健全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三级评价机制。建立财政、审计、国资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把收益上缴、资金使用、绩效结果与国企负责人薪酬考核挂钩,明确违规处置情形,压实各方监管责任。
下一步,郑州市财政局将抓好《办法》落地执行,推进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好企业收益收缴测算,跟踪预算执行及绩效运行,及时梳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