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薪暖乡邻 高效调解促和解
时间:2026-10-12 15:38:0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高原
近日,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与诉前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民工牛某全额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切实守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牛某是一名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此前在同村马某负责组织的工地提供劳务服务。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双方核算,马某尚欠牛某2000元劳务报酬未予结清。此后牛某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协商等方式催要这笔血汗钱,马某始终以资金周转紧张、上游工程款未结算等理由推诿拖延,多次协商均无果而终。讨薪碰壁的牛某,向通许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干警通过核实牛某的务工经过、报酬标准、欠薪时长等事实,梳理固定相关证据。考虑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且双方是同村村民,存在和解的基础,办案干警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办案原则,优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避免诉讼程序拉长维权周期、增加当事人诉累。
办案干警主动对接该村的检察联络员王建立,借助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共同上门找到马某开展工作。面对马某,办案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合同关系、劳动报酬支付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其逐条释明拖欠劳务报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其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是法定义务,若拒不履行,进入诉讼程序后不仅需要全额支付欠薪,还可能承担逾期支付利息,甚至会因败诉被强制执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经过办案干警与信息联络员联合释法说理、耐心调解,马某当场表示愿意全额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在办案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马某将2000元现金亲手交到牛某手中。拿到拖欠许久的工资,牛某连连向办案干警和联络员道谢,双方就此握手言和,这起劳务报酬纠纷在诉前阶段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