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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药企造出“空药”:兽药监管不能止于一纸监控通报
时间:2026-10-12 18:30:43    来源:    访问量:6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6年第二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办牧〔2026〕19号)。通报显示,标称河南汇杰科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经检验有效成分含量为0,相关产品已溯源确认系该企业生产,企业被列入部级兽药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一家持证企业造出“空药”,暴露的不只是单个企业的诚信缺失,更是兽药监管链条上的多重漏洞。兽药监管不能止于一纸监控通报,必须依法逐层推进:其一,持证企业生产“空药”,暴露出兽药质量安全的突出风险;其二,重点监控不等于行政处罚,监管责任不能落空;其三,涉嫌犯罪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能以罚代刑;其四,必须完善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闭环,让“证是真的、药是假的”付出应有代价,守住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安全底线。

  持证企业生产“空药”,暴露兽药质量安全风险

  第一层风险是质量安全风险,这也是全部问题的起点。一家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出来的兽药却被检出有效成分为零,这个结果确实让人难以接受。更值得追问的是,企业有许可证、有GMP证书,产品还有标签和溯源二维码,问题产品还是进入了正常销售渠道。养殖户按常规办法买药、扫码、用药,未必看得出其中的破绽。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如果后续调查确认涉案产品确实是用非兽药冒充兽药,性质就不只是“质量差一点”这么简单,而可能涉及制售假兽药。对养殖户来说,买药的钱只是最直接的损失;药没效果,病情拖下去,可能还会带来畜禽死亡、减产、繁育失败等一连串问题。

  重点监控不等于行政处罚,监管责任不能落空

  第二层风险在于监管责任能否落实。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农业农村部将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属于监管措施,不等同于行政处罚。重点监控可以增加飞行检查和抽检频次,但不能替代属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固定证据并作出处罚决定。对于持证生产假、劣兽药的企业,应当依法核查涉案批次、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违法所得和销售流向,并根据货值金额、违法次数、危害后果等因素确定责任。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持证生产假、劣兽药的,可能面临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相关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达到法定“情节严重”条件的,还可能涉及吊销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能面临行业禁入。是否达到上述条件,须由有权机关结合完整证据依法认定,不能仅凭一次抽检结果提前替代最终处罚结论。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有关法律专家提到,公开材料显示该企业此前曾被列入假兽药或质量问题通报,相关司法材料也显示其曾卷入产品责任纠纷。既往违法记录不必然等于本次可自动吊销许可证,但监管部门应当把历次违法是否属实、是否属于同一责任主体、整改是否有效、本次违法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等问题查清楚,并据此评估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

  涉嫌犯罪应及时移送,不能以罚代刑

  第三层风险来自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如果调查发现相关行为已经造成养殖户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生产损失,或者销售金额达到有关犯罪构成标准,案件还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关法律专家强调,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不是二选一,监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能以行政罚款代替刑事追究。

  这也对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调查不能停留在“抽检不合格”四个字上,而应同步固定生产记录、配方和投料记录、原料采购凭证、销售台账、物流回款信息以及养殖户损失证据。只有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从流通到使用的链条查清楚,才能准确判断违法规模、责任人员和危害后果。

  完善监管闭环,守住兽药安全底线

  在民事责任方面,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因缺陷兽药造成畜禽死亡、减产或其他财产损失的,养殖户可以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和批次信息、用药记录、死亡及减产记录、检测报告、处置凭证等,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对于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则要根据企业是否明知缺陷仍生产、销售及实际损害后果等法定条件,由司法机关依法判断。

  监管不能止于一纸监控通报。对本案而言,下一步应当尽快查清涉案产品的生产批次和销售流向,依法采取风险控制、召回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户损失;同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评估资质处置条件,追查直接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从更长远看,兽药监管还应从“重准入、轻过程”转向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对持证企业,不能因为有许可证和GMP证书就降低监管强度;对屡次违法、整改不力的企业,更要提高检查频次和违法成本。只有让“证是真的、药是假的”付出与其危害相匹配的代价,才能维护养殖户权益,守住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安全底线。(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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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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