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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价”跟团游,背后套路真不少
时间:2026-10-19 10:02:24    来源:检察日报    访问量:0

“以后参加旅行团,第一件事就是看合同、看资质,别一听‘白菜价’就上头!”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在该县某社区老年康养中心开展防范“低价游”普法活动。这场普法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涉老年人旅游公益诉讼案。

今年4月,70多岁的袁某在该县一家旅行社网点看到宣传册:“重庆游轮纯玩6日游,350元参团。”他在低价诱惑下报了名。行程期间,他因酒店卫生间台阶过高摔倒,致五根肋骨骨折。事后网点负责人以“已购意外险”为由,称与旅行社无关。

4月19日,袁某的女儿拨打12345便民热线投诉。因旅行社层层挂靠、转单,责任主体难以厘清,处置一度受阻。6月8日,她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反映线索。

办案检察官调取12345工单、调阅行政执法卷宗,核对旅行社资质与挂靠协议,发现该旅行社违规挂靠经营,以不合理低价招揽老年人参团;在未经袁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业务转团给外地某旅游公司赚取差价,实际接待方未与袁某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安全保障缺失。该院审查认为,其侵害不特定多数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充分履职。6月10日,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办案检察官走访该县多家旅行社网点。调查发现,部分网点实为独立公司,以挂靠的持证旅行社名义招揽游客,如发生纠纷则推脱责任;有的利用老年人图省钱心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揽客,层层转团赚差价,降低了服务与安全保障水平。

“老年群体出游意愿强,但风险识别能力薄弱,易被低价宣传吸引。这类挂靠、转单模式压缩了安全保障成本,一旦发生意外,容易多方推诿,老年人维权困难。”办案检察官表示。

6月29日,该院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关于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旅游业务委托等方面的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涉案经营者,开展老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补齐老年人旅游服务保障短板。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旅行社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50元,罚款11万元;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组织从业人员法治培训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因相关职能部门无跨区域处罚权,针对涉案外地旅游服务公司非法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为,该院建议该部门固定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异地主管部门。目前已移交线索2条,异地主管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责令1家企业停业整顿。(全媒体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孙鑫鑫 王涵)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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