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 正文
国家能源局发文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时间:2026-10-22 09:22:10    来源:新华网    访问量:0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王悦阳)记者10月21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十四五”以来,煤电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意见系统性提出煤电与新能源融合的场景模式和技术要求。

  意见聚焦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协同发展,提出了五类融合发展的典型场景模式,分别为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实现清洁供热,海上风电直接接入沿海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近区新能源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打捆利用,厂内或近区新能源直连煤电厂用能系统实现煤电自身用能绿色替代。

  围绕降碳改造、接网方式、涉网性能、计量方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意见对融合项目提出明确技术要求。其中,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方面,意见提出通过调节能力改造、增设储能储热系统、送出系统增容、建设厂区或近区新能源等方式,为新能源消纳利用腾挪空间;在新能源接网方式方面,意见提出融合项目应与公用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公平承担相关费用。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