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借款容易还款难 纠纷化解在庭前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随着被告马某将20万元本金转入原告焦某账户,一场因借款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连声向承办法官张朋伟道谢:“多亏法官调和,这事总算解决了!”
一笔借款,从“约定”到“纠纷”。事情始于2024年3月,马某因生意周转向焦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期1年,月息1分,到期还本付息。2025年3月借款到期后,马某未能履约,焦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朋伟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梳理案情、联系双方。2025年7月30日,双方来到法庭,被告称每个月最多还款3000元,原告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于是张朋伟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马某释明拖欠还款的信用风险与法律后果,使其坦言困难但愿想办法;又劝说焦某体谅对方处境,能不能在利息上让一步,建议优先收回本金。

焦某听后,想起过往交情,也体谅马某的难处:“只要他能把本金一次性还了,利息我就不要了!”听到焦某的让步,马某又感动又愧疚,当场称“本金我一次性还!”,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马某通过手机转账20万元,焦某随后提交解除保全申请。
从立案到化解,全程未开庭,却让双方都卸下了包袱,矛盾平稳解决。马某还款后如释重负:“法官给了台阶,焦某给了情面,这份情我记着。”焦某也感慨:“法庭不是非要判个输赢,能把事了了,比啥都强。”
这起纠纷的化解,正是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践行“柔性化解”理念的缩影。法律不仅是裁决的标尺,更是化解矛盾的桥梁。面对纠纷,他们不急于用判决“一锤定音”,而是用法理明晰边界,用情理拉近距离,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中找到平衡点,在握手言和中修复关系。这,正是基层法庭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生动写照。(冯占华 殷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