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供销社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时间:2026-08-24 11:48:35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规范化、法治化和高质量发展,2026 年 8 月 16 日,鹿邑县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县社各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县社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耀坤主持并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新时代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必将有力推动全省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 “三农” 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会上,李耀坤同志带领与会人员逐条学习《条例》全文,围绕重点章节、关键条款开展细致讲解。会议指出,《条例》立足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对供销系统改革发展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释义,为供销系统履职尽责、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依据,标志着供销社各项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会议要求,全体参会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深学细悟《条例》各项规定,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与核心要义,把《条例》要求融入供销系统日常履职、基层建设、为农服务、社有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特别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烟站租赁、社有资产管理、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入社社员等问题,都可以从《条例》中得到解答。
会后,与会人员分组对《条例》开展研读讨论,纷纷表示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服务 “三农” 综合能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实效,奋力推动鹿邑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