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 正文
六大银行集体公告!单人在同家银行贴息上限升至5000元
时间:2026-08-24 10:18:11    来源:央视新闻    访问量:0

记者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六大银行了解到,各家银行已经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陆续发布公告,明确了最新的信用卡分期贴息政策执行要点。

财政贴息上限提升到5000元

多家银行明确,根据三部门通知要求,每名借款人在同一家银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这5000元的贴息额度既可以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贷款,也可以全部用于信用卡分期业务,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分配二者的比例。

信用卡分期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多家银行明确,信用卡分期贴息的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办理相应信用卡分期业务时约定的折算年化利率的50%。贴息范围由信用卡账单分期扩展至包括专项分期(包括汽车分期、装修分期等)、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各类分期产品。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办理的上述信用卡分期业务且于政策实施期内生成的各期账单,经银行识别消费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外的信用卡分期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8月1日到政策发布日之间已经办理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可以联系银行申请补贴息。

多家银行信用卡分期贴息不需要单独签订协议

大部分银行明确,之前已经签署过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规则及服务约定的客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不需要重新签订协议。但是也有银行表示需要签署补充协议。

虚假消费等违规行为将被追回贴息资金

多家银行还明确,对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财政贴息的,银行有权以适当方式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另外,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贴息银行不会额外收取服务费用,客户要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