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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后有活,咱还一起干”
时间:2026-10-13 17:09:49    来源:    

  “下次再有合适的活,咱哥俩还搭伙干!”近日,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里,一份调解协议刚刚签订落笔,被告李强(化名)即拍着身旁的原告王武(化名),语气诚恳地发出合作邀约。王武也爽快应答:“没问题哥!以后有活,咱还一起干!”两句朴实无华的家常对话,褪去了数月的争执与隔阂,为这场劳务纠纷画上了温情满满的句号。

  2025年,被告李强找到原告王武(化名)为某工程项目提供劳务作业。作业结束后,王武多次向李强催要欠付劳务费,均未果。无奈之下,王武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郭凤香法官承办。

  法庭在初步阅卷后认为该案标的不大,事实相对清楚,适宜调解,遂依照“三色分流”机制,由法官助理王柯欢进行调解,郭凤香跟进指导。

  “标的不大,为什么就是不付款呢?”王柯欢在认真翻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后,认为双方之间的纠纷远非表面上的“欠钱不还”那么简单。为摸清矛盾根源,王柯欢多次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起初,李强态度消极、言辞冷淡。

  王柯欢没有放弃,而是耐心与李强电话联络,引导其说出自己的意见。通过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李强不愿付款的原因在于其认为自己并非实际施工人,不该承担付款责任;加之王武施工存在质量瑕疵,施工方扣除了部分款项。且二人本是亲友介绍相识,现在纠纷到了法院后,自己颜面尽失、两面受气,因此调解意愿不强。

  找到问题关键后,承办团队再次研判案件,认为案件化解的核心在于案涉法律关系的认定和双方情绪的疏导,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加剧双方矛盾,无法做到案结事了。经研判,法庭最终决定在正式开庭前再调一次,把关系讲透,把道理说清。

  庭前调解阶段,郭凤香与王柯欢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拉家常、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两位都是实在人,咱法庭讲法理,也讲老百姓的朴素道理。王师傅起早贪黑在工地上干了一个多月,流过的汗是实打实的;李师傅这边,也一直帮忙协调,施工有瑕疵他也着急……”

  耐心的沟通、适当的共情,逐步消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随后,郭凤香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把争议焦点从“互相埋怨”转向“把账算清、把责理清”。

  几轮沟通下来,原、被告的气消了,误会也解除了,法律关系也理顺了。最终,二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签字确认后,李强拍了拍王武的肩膀,发出了再次共事的邀请,王武也笑着答应,双方的情谊得以修复。

  “今天这件小事儿让我挺震撼、改变了我对法官的看法。你们尽最大努力维护了普通人的合法权益。向法官致敬!社会需要道德、更需要法律强制约束违法行为,法律是公平而神圣的,法官是神圣的使者。”案子办结几天后,李强向法官助理王柯欢发来这样一段微信留言,对红泥湾法庭的工作表示肯定,他表示通过这次亲身经历明白了,法官既有不容撼动的刚性尺度,也有抚慰人心的民生温度。

  这起小案,正是红泥湾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作为扎根乡镇的基层法庭,红泥湾法庭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办案的核心追求,将解开当事人心结、修复社会关系,与查清事实、适用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力争达成“办理一案、化解一怨、修复关系”的良好效果,让扎根乡土的基层司法,既有法律的公平尺度,也有暖到群众心坎的民生温度。(赵显志 李亚瑾)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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