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刘柯君 田姗姗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阵地。新野县人民法院落实省高院“一庭一策”工作部署,下辖汉城、新甸铺、上庄、溧河铺、沙堰、五星六处人民法庭,结合各庭辖区实际,挖掘本土资源,打造差异化工作模式,各法庭制定专属发展方案、落实针对性治理举措,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切实降低诉讼增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司法服务与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助力平安新野、法治新野建设及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层司法治理工作基础。
汉城法庭:“路通人和·枫景护航”
汉城法庭为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法庭,管辖汉城、汉华两个街道及城郊乡、上港乡,管辖面积约268平方公里,覆盖常住人口34.2万,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专业化审理工作,形成“路通人和·枫景护航”工作品牌。
该法庭建立“3541”工作机制,依托专业建设、多元融合、基层治理三项抓手,聚焦专业审判、繁简分流、多元共治、释法明理、审执衔接五项重点工作,落地巡回审判、普法手册、线上普法、源头防控四项举措,构建全链条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体系。
汉城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5名。2025年全年审结案件633件,结案率98.59%,全年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审判质效平稳向好。法庭依托“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与辖区综治中心常态化对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搭建“法庭+交警+保险+多方力量”联动模式,推进联席会商、数据共享、司法确认前置,实现交通事故定责、核损、理赔一站式处置,大量道交矛盾在诉前得以化解。
李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撞倒同村王某,致王某九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为亲属关系,涉案事故导致两家产生矛盾,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前期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袁飒考虑到简单判决无法彻底解决纠纷,易引发后续矛盾,随即启动“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邀请村内老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工作在村委会开展,历时四小时。承办法官结合法律规定讲解诉讼风险,结合亲属关系开展情理疏导,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李某主动致歉,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部分赔偿款项当场履行,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双方矛盾彻底化解。
自专业化团队组建以来,汉城法庭通过多元解纷体系,诉前化解道交纠纷86件,切实落实基层矛盾源头化解工作要求。汉城法庭庭长王坤亚表示,群众诉讼的核心诉求是解决实际问题,法庭将持续深耕道交专业审判,兼顾司法公正与群众需求,保障群众出行相关合法权益。
上庄法庭:“沃野法暖·农安人和”
上庄法庭位于新野县上庄乡,毗邻白河,管辖上庄乡、王集镇、歪子镇,辖区面积25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9万,是以涉农案件为主的基层乡村法庭。辖区为东汉邓禹故里,民间留存重信守义、礼让和睦的乡土民风。
该法庭结合辖区农业乡镇特点和本土民风,打造“沃野法暖·农安人和”工作品牌,贴合乡村实际开展司法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乡村邻里和谐。
上庄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人,法官助理3人。2023年以来,法庭年均收案350件以上,案件调撤率稳定在65%以上,服判息诉率98%以上。
辖区高龄老人赵某因三名子女相互推诿赡养责任,向法庭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杨焕逐一约谈三名子女,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开展疏导,引导子女体谅老人晚年困境,同时劝慰老人理性看待子女生活压力。经过多轮调解,三名子女认清自身责任,主动向老人致歉,双方达成赡养协议,由子女按比例承担老人养老费用、医疗费用,并定期探望照料老人,有效化解家庭赡养纠纷。杨焕表示,家事案件审理以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属关系为核心,重在调和家庭关系。
上庄法庭辖区案件以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家事赡养案件为主。法庭常态化开展田间巡回审判,在春耕秋收关键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对接综治中心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乡村矛盾诉前化解,将本土优良民风融入案件办理,贴合乡村实际开展司法服务。

下一步,上庄法庭将联动农业部门处置土地纠纷,健全多元联动解纷机制,针对家事、宅基地、劳务纠纷建立专项化解模式,设立乡贤调解工作室,对接基层网格治理,打造无讼示范点,持续夯实基层司法治理成效。
沙堰法庭:“堰桑守信·和合止讼”
沙堰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间留存重信守义、邻里和睦的优良传统。沙堰法庭为涉农基层法庭,管辖沙堰镇、施庵镇、樊集乡,共计59个行政村,辖区总人口16万,当地农业种植、特色产业发展成熟。
该法庭结合本土历史文化与乡土治理经验,打造“堰桑守信·和合止讼”工作品牌,依托法律规范厘清权责、依托乡土诚信风气化解矛盾、依托柔性调解方式疏导纠纷,分层分类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纠纷源头处置。
沙堰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526件,审结508件,案件调撤率59.6%。
赵某夫妇与孙某为邻里及亲属关系,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赵某夫妇受伤,起诉孙某索要赔偿。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可直接依法判决。沙堰法庭庭长张依新考虑到双方亲属、邻里关系,简单判决易激化长期矛盾,决定优先调解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庭审查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边界后,启动“法庭+村委+派出所”联调机制,在村委会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结合本土信义乡风讲解邻里相处准则,多方疏导双方情绪。经过五小时调解,双方矛盾彻底化解,赵某夫妇主动申请撤诉,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沙堰法庭贴合涉农案件特点,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避免延误农时。法庭干警常态化包联行政村、排查基层矛盾,邀请乡贤参与纠纷调解,联合农技人员开展田间勘验,提升涉农纠纷处置专业性。
下一步,沙堰法庭将推行干警包村联户工作模式,设立和合调解室,开通涉农案件快速审理通道,统一涉农类案裁判标准,总结本土调解工作方法,建立涉农纠纷预警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解纷工作经验。
溧河铺法庭:“法护老幼·溧和民安”
溧河铺法庭位于新野县城东9公里处,管辖溧河铺镇、前高庙乡34个行政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占比超30%,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群体较多,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类纠纷占辖区案件总量半数以上。
该法庭结合辖区社会结构特点,依托本土家风文脉和基层服务传统,打造“法护老幼·溧和民安”工作品牌,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服务,联动综治、妇联、村委开展源头治理,从前端减少矛盾纠纷增量。
溧河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近三年累计收案876件,结案872件,服判息诉率94.81%,调撤率60.07%,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比50.1%,案件类型与辖区社会实际情况基本匹配。
辖区老人梁某因赡养问题起诉三名子女,子女均有赡养意愿,但对照料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法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各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两名儿子轮流照料老人生活,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妥善解决老人养老问题。
另一起重组家庭扶养纠纷中,原告齐某因脑梗丧失部分自理能力、无劳动收入,起诉配偶王某索要扶养费。双方均年老多病、经济条件有限。法官结合双方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反复沟通调解,最终确定由王某每月支付700元扶养费,平衡双方权益,实现纠纷妥善化解。

溧河铺法庭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工作,联动民政、妇联开展案件回访和困难帮扶,将司法服务融入基层网格治理,重点保障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下一步,溧河铺法庭将开设基层普法讲堂,持续优化老幼群体诉讼绿色通道,深化法庭与综治中心实体化对接,搭建“前端预防—中端调处—后端修复”全链条解纷体系,完善“一庭两所+”联调模式,探索调解促执行工作路径,健全留守群体权益保障机制和矛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率。
五星法庭:“红耀五星·天平为民”
五星法庭位于新野县东南区域,毗邻湖北襄阳,管辖五星镇、王庄镇两个乡镇,共计39个行政村,辖区面积145平方公里,人口9.1万。辖区留存红色革命印记,孝善有礼的乡土风俗传承至今。
该法庭结合辖区红色资源与传统乡风,打造“红耀五星·天平为民”工作品牌,总结推行“五六七工作法”,下沉基层一线化解邻里、家事、土地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五星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2023至2025年,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986件,调撤715件,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82%,连续三年无改判发回、无涉诉信访案件。
辖区某新能源企业与自然人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企业提前退租导致房屋损毁,双方就违约金、房屋修缮损失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案件事实清晰,可依法作出判决,但五星法庭庭长范辛亚考虑到判决流程耗时较长,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同时需保障出租方合法财产权益,决定优先调解处置。

法庭向企业释明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的不利影响,同时劝导出租方体谅企业经营实际,合理调整诉求。经调解,企业当场足额支付赔偿款项,纠纷一次性化解,既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也助力企业稳定经营。
五星法庭将本土优良乡风融入纠纷调解工作,常态化下沉村组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推进无讼村社建设,为辖区农业发展、小微企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
下一步,五星法庭将扩充特邀调解员队伍,落实“3天集中办案+2天下沉治理”工作模式,培育基层调解骨干,固化“一庭一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无讼村社创建,常态化开展企业、产业法治体检服务。
新甸铺法庭:“三新聚力·枫韵桃乡”
新甸铺镇拥有万亩桃园特色产业,是豫西南依托特色农业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新甸铺法庭结合辖区产业特点与本土文脉,借鉴传统诚信和合的处事理念,搭建“新心相印、新安无讼、新枫和畅”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服务、纠纷化解、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新甸铺法庭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近三年年均审理案件300件,服判息诉率稳定在97%以上,民事调撤率75%以上,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80%以上,连续三年无涉诉信访案件,相关工作案例获评全省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盛夏期间,新甸铺镇两名村民因农药漂移引发侵权纠纷,被告喷施农药受风力影响漂移至原告桃园,造成桃树减产、部分果树绝产。桃子是当地核心特色产业,该案若直接判决,不仅损失核算难度大,还会破坏邻里关系。法庭随即启动“庭所联动、支部联建”机制,将调解现场设在田间地头。
法庭联合司法所、村干部、人民陪审员实地勘查果园受损情况,通过抽样称重、核算产量、核实市场价格等方式精准厘清损失数额,消除双方争议。同时承办法官释明侵权责任、相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乡土人情开展疏导。原告考虑到被告并非故意侵权,主动降低赔偿诉求,被告当场足额支付赔偿款,双方纠纷顺利化解。
新甸铺法庭立足本土文化与产业特色,以常态化司法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下一步,该法庭将聚焦桃产业发展司法需求,持续深化“文脉赋能司法、司法护航产业”工作路径,做实“三新聚力·枫韵桃乡”工作品牌,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