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百姓电梯“上下楼”平安——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专项整治电梯安全隐患护航民生福祉
时间:2026-10-21 16:21:3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安珍 王思懿
“以前总担心电梯不安全,现在有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我们乘梯更放心了!”家住鹿邑县谷阳街道某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对前来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的检察官笑着说。如今,走进鹿邑县各住宅小区,规范的安全标识、清晰的维保记录、有效的应急装置,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今年以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民生痛点难点,聚焦电梯安全突出隐患,高质效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系统性解决住宅小区电梯年检超期、管理缺位、虚假维保等系列问题,牢牢守护群众“上下楼”平安。
“电梯内看不到最新年检公示,有的线头还裸露在外面,真是太吓人了!”“小区电梯经常出故障,不知道维保是不是走过场?”今年年初,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收到“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反映,辖区部分住宅小区电梯存在年检滞后、运行不稳、安全资料缺失等问题,接收线索后,公益诉讼办案组随即启动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电梯作为与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容不得半点马虎。”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外部监督优势,组建由检察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先期对城区11个居民小区开展实地摸排,很快锁定了一批涉嫌超期未检、安全档案不完善的问题线索,并于2026年4月24日依法立案办理。

立案后,为全面查清安全隐患底数,办案检察干警在志愿者配合下随机选取11处城区住宅,逐台电梯细致勘查,累计走访居民、物业管理人员、维保人员等50余人次,制作现场勘验笔录1份,全面查明了辖区部分电梯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维保作业不规范等多方面漏洞。“这些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反映出监管盲区和行业乱象,犹如‘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必须通过精准监督及时消除。”承办检察官表示。
经固定证据后,2026年5月22日,该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专题研究核查处置方案,迅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对照检察建议列明的问题清单,逐小区、逐台电梯开展现场核查,累计检查电梯290余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办案检察干警通过试乘电梯、测试紧急求救按钮、核查整改台账、走访居民群众等方式全面开展跟进监督。经核验,涉案小区电梯安全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电梯运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整改后电梯确实稳当多了,应急铃能及时回应,也没再遇到突然停运的情况。”小区业主代表孙女士道出了群众的真实感受。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而是长效治理的起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相关规定不熟悉等问题,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构建“立案办理—整改落实—跟进回访—常态监督”全链条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会,普及安全乘梯和故障自救常识,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同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电梯“无纸化维保”,加强对电梯安装、运行、保养、维修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办案效果。
下一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常态化发挥“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桥梁纽带与监督助力作用,紧盯电梯、消防、燃气等群众身边的公共安全领域,持续强化公益诉讼精准监督、闭环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