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工作室 > 财政 > 正文
延津县财政局:规范道路救助基金管理 护航群众生命“绿色通道”
时间:2026-11-03 16:15:0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西雷 王志文

  近年来,延津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牵头管理职责,通过健全联动机制、严把审核拨付、强化追偿监督、广泛宣传政策等举措,全面提升道路救助基金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

  健全联席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建立由财政、公安交管、卫生健康、承办保险机构等单位参与的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基金运行情况,会商解决垫付受理、资料流转、时限衔接等堵点问题。畅通“警—医—基金”三方联动通道,推动事故接处警与救助基金申请同步启动,实现救助服务与医疗救治无缝对接。

  严把审核关口,提速垫付时效。严格执行救助基金审核垫付时限规定,督促承办服务网点对符合垫付条件的抢救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划拨医疗机构账户,丧葬费用按规定时限及时审核拨付。对承办机构上报的垫付申请材料实行财政复核,重点核查事故情形、费用明细及垫付范围,确保每笔资金“应垫尽垫、不错不漏”。2026年以来,累计审核垫付抢救及丧葬费用339.75万元,惠及事故受害人75人次。

  强化追偿监督,规范基金运行。将救助基金追偿纳入常态化监管,督促承办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开展追偿工作,建立垫付—追偿台账,定期核对垫付资金与已追偿回款数据,做到“垫付有记录、追偿有跟踪、核销有依据”。2026年实现垫付资金追偿额239.82万元。对依法符合核销情形的垫付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防基金流失,保障救助基金安全可持续循环使用。

  广泛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联合交警、承办机构在车管所、事故处理窗口、医院急诊大厅及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向群众特别是外卖骑手、客运司机等高出行频次群体普及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让“遇车祸无钱抢救可申基金垫付”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的“绿色通道”和“救命钱”。下一步,延津县财政局将持续完善救助基金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为构建平安和谐延津贡献财政力量。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