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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一庭:销毁侵权模具 让知识产权保护“落地有声”
时间:2025-07-25 17:19:5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霍杰

  7月21日上午,骄阳似火,在一片树荫下,一人正手持角磨机,打磨着数个模具的内部结构,伴随着“滋滋”的响声,火星不断弹射出来,这些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的模具终于不能被再次使用了。

  至此,这起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一庭强有力的司法执行手段下,历经30天成功执行完毕。

  据悉,因李某等三人及两家企业的产品与王某生产的产品外观设计近似,王某认为该产品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等三人及两家企业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模具及库存,并赔偿王某损失。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赔偿损失、停止侵权、销毁模具及库存侵权产品等义务,权利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一庭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剩余款项。然而,在判决核心义务——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模具及库存方面,却出现了波折。

  起初,被执行人声称已将模具送往厂家修改,修改后的模具将不再侵权。但这一说法遭到王某的质疑,王某说:“模具是金属的,不具备修改可行性,就算能修改,修改的成本比做一个新模具还要贵,他们肯定在说谎!”因此,王某坚持要求按判决内容销毁。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交出模具,被执行人以“模具在返回路上”为由,迟迟不向法院交付模具及侵权产品,企图拖延履行。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发送书面督促履行通知书,向其发出“惩戒警告”。面对拒不履行义务将受到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最终打消了侥幸心理,在10日内主动将模具交付法院。

  时间来到7月21日,在法院和被执行人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王某现场对侵权模具及库存的侵权产品进行了销毁,彻底消除了侵权隐患,他对这一执行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特地向法院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土壤”,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这片“土壤”中滋养创新活力的关键养分。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不仅为权利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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