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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解“土”疙瘩 结“金”果子
时间:2025-09-11 10:39:46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婕 拜立涛

  初秋的午后,暖意洋洋,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安皋法庭的调解室内,一片笑语晏晏,谁能想到刚刚这里还充斥着“剑拔弩张”的气氛。

  案情简介

  2003年3月9日,于某与老余共同作为承包人和谢庄乡某村某组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由于某与余某承包谢庄乡某村某组的位于某处的土地,租金为每年400元。后因于某与老余未支付2022年之后的租金,经多次讨要无果,谢庄乡某村某组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初次调解

  刚接到案件,承办法官拜立涛仔细翻阅了诉讼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又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这个案件调了吧,简单。”拜立涛转头叮嘱书记员通知双方当事人。

  “算到今年,这地我包了二十多年了,之前一分钱租金没欠过,现在为了这点钱就给我告了,翻脸不认人啊!”庭前调解时,老余握着手里的起诉书气得直嚷嚷。

  “不是我找你麻烦啊,这是大伙的地,你说你这总找不到人,该给的租金也不给,我是实在没办法”。村组组长无奈地解释道。

  “那缓缓还不行吗?”“真缓不了,不行咱就解除合同吧!”

  双方越吵越激烈,这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握手言和

  没想到在这简单的案子上“栽了跟头”,拜立涛心有不甘。判决好出,但如果案件上诉,徒增诉累,而且容易引发新的纠纷,不利于土地的快速流转。“再调一次!”拜立涛决定邀请他的“秘密武器”——乡镇调解员老王一同参与调解。

  刚一见面,双方没说上两句话就又要吵起来。调解员老王连忙将老余拉到一边,用拉家常的方式打开话题:“地上现在种的啥?收成咋样?”一说到土地,老余侃侃而谈,从二十年前怎么干劲十足聊到现在身体不好、收成一般,现场气氛逐渐缓和起来。

  “多年合作关系来之不易,要互谅互让,友好协商。你们二人年纪都大了,也是时候歇歇了”。调解员趁热打铁,劝说老余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劝导村组组长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同时另一承包人于某主动配合调解,出面劝解老余,“毕竟咱们先欠的租金,组长这么做也合情合理。”

  为了让老余对其行为有清晰的认知,拜立涛向他详细解释了“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持续拖欠租金将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老余的态度逐渐软化了下来:“调解吧,都不容易。”

  最后,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于某和老余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土地,村组考虑老余年龄较大、没有额外的经济收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仅要求于某与老余向村组支付租金800元。

  法官感言

  “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当做一个合同案件来办理,而是要考虑这其中所包含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承包人的实际困难,以及如何有效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充分体现司法裁判在乡村振兴中的指引作用。”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拜立涛深知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也感受到自己身上的那一份沉重的责任。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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