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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网红减肥胶囊”有毒 1人被判刑
时间:2025-10-10 10:44:4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张欣 赵晓东

  “无需运动节食,十天瘦十斤”“明星同款,安全不反弹”。近年来,一些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出现了所谓的“网红减肥胶囊”,商家宣称只要吃上一粒就能燃脂瘦身,这样的减肥产品真的靠谱吗?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添加广东上线“强效天使胶囊SO”,并从“强效天使胶囊SO”处以5200元的价格进购“天使胶囊”43瓶。在明知“天使胶囊”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且没有检测报告,可能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王某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15166元。2024年8月5日新野县居民冯某某从王某处购买天使胶囊减肥药连续食用三天后,身体出现恶心、心慌等不适症状。经检测,王某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被检测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另查明,西布曲明于2012年3月1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某具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据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

  法官提醒

  网络经济为生产、生活提供了巨大便利,美容、减肥产品亦经常通过网络渠道销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覆盖面广、易隐蔽真实身份、无需当面交易等特点,借助网络渠道推广秘密添加有毒、有害原料的减肥保健食品。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代理经销前述产品时,明知产品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在不法分子未提供合格证、来源渠道合法证明且无检测报告情况下,仍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给他人食用,导致问题产品持续通过网络渠道流向社会,危及他人身体健康。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谨慎对待减肥食品,切勿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身体健康。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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