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手机里的陷阱 —— 新野县人民法院校园巡回审判敲响法治警钟
时间:2025-10-16 09:53:48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赵晓东 赵钦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防范违法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思想防线,10月15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 “搬进” 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审理一起利用非法网络平台实施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校内线上线下共 1000 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在新浪微博对该庭审进行现场直播,通过真实案例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大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直击:从 “兼职” 到 “犯罪” 的迷失之路
公诉机关指控,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被告人刘某使用本人实名办理的电话卡,在某非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参与违规活动。在明知发展下线可获取 “佣金” 的情况下,刘某担任该平台代理,发展直属下线 158 人、团队下线 136 人,通过违规推广收取费用 30075.58 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举证、示证、质证与辩论。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并忏悔道:“我以为在网上做的事没人知道,没想到既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别人。”
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其违法所得 30075.58 元(已退缴)予以追缴,由收缴单位上缴国库。
以案释法:揭开网络 “糖衣炮弹” 的伪装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结合案件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共同探讨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坚守法律底线、辨别风险陷阱、保障自身安全。

“面对任何‘轻松获利’的机会,务必先问自己三个问题:‘这是否违反常识与法律’‘对方为何平白提供好处’‘若出现问题,后果我能否承担’,一旦感到不安或犹豫,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 宣讲过程中,法官助理王硕结合案情开展普法延伸,从案件细节到风险分析,再到安全防护建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的讲解风格,揭开 “平台代理”“推广拉新” 等违法活动的伪装,剖析网络诈骗与不良信息的危害,引导师生通过坚守原则、学习法律、理性判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抵御风险、远离违法犯罪,做网络时代的清醒者与守法者。

“以前总觉得这类违法活动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道手机里的陌生链接可能就是陷阱。以后遇到可疑情况,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报警!” 互动环节中,学生们积极发言,现场掌声不断。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最初误以为自己只是从事 “轻松的网络兼职”—— 为某平台推广链接、发展用户,每拉到一人就能收取 “服务费” 或 “佣金”。在他看来,这不过是 “动动手指、发发链接”,既未直接参与违规活动,也未开设实体场所,不应构成违法犯罪。但这恰恰是此案最需警惕的核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看似 “无责” 的推广行为,实则可能已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3 条规定,“开设赌场罪” 并非仅指线下开设实体场所。建立违法网络平台、为该类平台担任代理、发展用户并从中收取费用等营利行为,同样构成 “开设赌场罪”。刘某的行为,相当于为违法平台充当 “传播者” 与 “扩张者”,通过个人社交网络将更多人拉入风险漩涡,也为违法平台的蔓延提供了助力。他从一名本想 “赚零花钱” 的普通公民,一步步沦为违法犯罪的 “帮凶”,这看似微小的转变,根源正是对法律的无知与侥幸心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受法律约束,无论是组织还是参与违法网络活动,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请务必提高警惕,远离各类虚拟平台的诱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切莫让一时糊涂给人生留下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