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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驿路传新风 法护老幼润民心——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人民法庭“法护老幼·溧和民安”品牌实践纪实
时间:2026-08-12 13:06:1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马襄 仝宏业

  在新野县城东9公里处,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人民法庭扎根乡土,辖溧河铺镇、前高庙乡两个乡镇,共34个行政村。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占比超30%,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群体集中。近三年来,溧河铺法庭受理婚姻家庭类纠纷439件,占全部案件的50.1%。立足这一实际,法庭深植高庙岑氏“忠勇传家、诗礼弘义”的文脉底蕴,承袭元代“溧河急递站铺”主动通达的遗风,持续擦亮“法护老幼·溧和民安”司法品牌。以“法护老幼”立心,将护佑弱小、恪守道义的传统融入司法实践;以“溧和民安”践行,循古驿“急递四方、联通上下”之智,把法庭搬到校内、村间、地头。近日,两起涉“三养案件”的圆满化解,正是这一品牌理念的生动注脚。

  倾情守护:让每一份赡养承诺都有温度

  原告梁某年事已高,育有两子一女。因赡养问题,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开庭当日,长子梁某甲、次子梁某乙从外地赶回。鉴于原告腿部受伤行动不便,法庭主动将其安顿在一楼大厅,随后展开调解。考虑到赡养纠纷背后牵涉血脉亲情,简单判决易下,却未必能真正弥合家庭裂痕。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倾听各方心声。经了解,三被告均表示愿意赡养父亲,但就具体赡养方式有不同意见。梁某乙坦言:“父亲腿脚不便,长期卧床,光给生活费解决不了问题,不如轮流照顾。”法庭进一步了解到,梁某甲与原告相邻而居,梁某乙与原告对门居住,兄弟二人均同意每人轮流照顾父亲三个月。女儿梁某丙表示,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照料,愿意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分别支付给两位兄长作为赡养费用。经过法官耐心沟通,情理法交融,四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场赡养纠纷在温情中圆满落幕。

  这正是“法护老幼”品牌在赡养案件中的真实写照——开辟绿色通道、“背靠背”调解,刚柔并济守护老人合法权益。

  以和为贵:让每一份扶养期盼都有回响

  原告齐某与被告王某系重组家庭,2009年登记结婚,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2024年年底,原告突发脑梗,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2025年下半年,两人共同住进敬老院。2026年初,王某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齐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予离婚。现今王某仍居住于养老院,齐某随儿子在外地生活。双方均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王某有稳定退休金,齐某无劳动收入,遂提起扶养费诉讼,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

  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扶养费标准上。经沟通,齐某表示愿意将扶养费标准降至每月1000元;王某则坦言称自己也身患疾病,需长期服药,此外养老院的费用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每月仅能支付600元。法官综合考虑王某收入水平、医疗支出费用及法定标准,与双方子女及代理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每月支付齐某扶养费700元。

  一纸调解书,既维护了齐某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王某的实际承受能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千年文脉润法魂,绘就基层善治平安卷

  两起案件,一起涉及赡养,一起涉及扶养;一个以亲情唤醒轮流照料,一个靠法理平衡找到公约数。虽然纠纷不同,但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即案结事了人和。而这,正是溧河铺法庭将文化基因转化为司法实践的内核所在:对内开设“溧法讲堂”,引导干警将护佑弱小的同理心融入每一起案件;对外联合综治、司法、妇联、村委构建多元解纷体系。近三年法庭结案872件,服判息诉率达94.81%,调撤率达60.07%。岑氏“忠勇传家、诗礼弘义”的家风族训与元代驿站“主动通达”的服务理念,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从纸面走进现实,从文化积淀转化为治理效能。

  千年驿路通民情,一脉岑风润法魂。下一步,溧河铺法庭将持续以“法护老幼”的初心和“溧和民安”的担当,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位老人晚年的路,让“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精神在乡土大地生根发芽。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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